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委获悉,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重庆渝北区除接收市级组织部门引进的优秀人才外,还单独设立渝北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建立优秀人才工作补贴制度,以支持和鼓励区内各单位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
渝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绍新说,区内用人单位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引进所需人才,也可以在网上招聘人才,还可委托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到区外招才引智。引进的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任(聘)区直部门、园区(风景区)、国有公司及事业单位的助理,采取调任、聘用、兼职、技术入股、政策咨询等方式。
据介绍,此次渝北区人才引进的重点对象是城市建管、园区开发、经济管理、金融贸易、资本运作、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以及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本科大学生。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体育艺术拔尖人员、市(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市(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市(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市(省)级民间艺人等都是此次渝北区渴望引进的对象。
张绍新说,渝北区这次为招贤纳才提供的待遇和条件涉及到引进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多个方面。引进的人才不受编制、身份、增人计划的限制,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到区内行政机关,可按录用特殊岗位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上报市人事局审批。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区人事局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采取辞职(辞聘)、辞退(解聘)方式来渝北区工作的,渝北区承认其原有的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区人事局负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此外,不同层次的引进人才可分别获得100万元、45万元和10万元的工作经费,1500元、1000元和600元的岗位津贴,享受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住房。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后,如果成绩显著,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区政府按过户时当地市场房价总值20%的比例,从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中以货币形式补偿给用人单位。
渝北区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连续四年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中位居“都市发达经济圈”第一。


